来信情况 | |||||
写信者 | 王** | ||||
写信时间 | 2024-11-20 08:30:00 | ||||
来信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国务院规定由指定的单位统一收购的矿产品,任何其他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收购;开采者不得向非指定单位销售。 想咨询了解国务院规定由指定的单位统一收购的矿产品有哪些,现有的网络信息无法查询到,谢谢。 | ||||
回复情况 | |||||
回复内容 | 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省自然资源厅不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009年修正版)第三十四条国务院规定由指定单位统一收购的矿产品清单或目录,且《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024年修正版)已对该条款进行删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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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 2024-11-25 08:30:00 | 回复单位 |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 ||
公开情况 | 用户公开 | 办结状态 | 已办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