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互动交流 > 留言回复
来信情况
写信者 王**
写信时间 2024-11-20 08:30:00
来信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国务院规定由指定的单位统一收购的矿产品,任何其他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收购;开采者不得向非指定单位销售。 想咨询了解国务院规定由指定的单位统一收购的矿产品有哪些,现有的网络信息无法查询到,谢谢。
回复情况
回复内容

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省自然资源厅不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009年修正版)第三十四条国务院规定由指定单位统一收购的矿产品清单或目录,且《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024年修正版)已对该条款进行删减。

回复时间 2024-11-25 08:30:00 回复单位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公开情况 用户公开 办结状态 已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