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深化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聚焦自然资源系统在立法、规划、审批、监管、执法等环节存在的问题,精心设计制度抓手,狠抓制度落地见效,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水平不断提升。
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确保自然资源法治建设正确政治方向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主题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实践。印发《全省自然资源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云自然资办便笺〔2023〕563号),共计117件,要求全省自然资源系统认真学习掌握,进一步树牢党规党纪意识,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二)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坚持自然资源改革发展和法治建设同步谋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厅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主持召开厅党组会、厅务会等,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省委法治建设相关文件精神并研究部署落实方案,研究立法计划、法治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等。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次组织专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厅党组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10次。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做好2023年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
(三)全面部署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制定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矿产资源、耕地保护立法工作计划,对自然资源法治建设重点任务进行全面部署,深入推进立法、依法行政、普法宣传教育。落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重点工作任务,开展“一规划两纲要”和“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做好法治政府建设成效考评,按程序在厅网站公开自然资源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推动建立部法治建设基层联系点,申请昆明市官渡区、石林县和红河州、普洱市作为部法治建设基层联系点。认真做好省依法治省办对我厅的法治建设实地督察,法治建设工作获得督察组肯定。
二、推进科学立法
(一)完善自然资源法规体系。坚持良法善治,加快完善与上位法律法规相配套的地方性法规体系,《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已于11月27日经省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讨论通过,并形成议案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制定印发耕地保护条例和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立法工作方案,报请省政府将《云南省耕地保护条例》列入省政府立法计划预备项目,按进度要求推进《云南省耕地保护条例》和《云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立法工作。
(二)统筹推进“立改废”,健全自然资源管理法规体系。建立“实时清理、自动更新、动态调整”机制,开展省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厅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公布厅印发实施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11件。开展涉及青藏高原生态保护和行政复议内容的专项清理。
三、推进严格执法
(一)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实行依法行政清单管理,对我厅125项权责清单进行清理和动态调整,取消13项行政权责,调整更新后行政权责共112项,编制完善全省自然资源系统23项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开展市场准入壁垒排查,有效推动“非禁即入”。
(二)严格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规范合法性审核工作,共开展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核文件86件,制定并公开2023年自然资源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3项,起草厅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管理规定。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对5件规章、11件规范性文件、220多个采购合同开展公平竞争审查。
(三)强化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工作。深入开展市县法治建设督察整改,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纳入“八个全面”专项督察。深入查找自然资源领域案件高发、败诉率高的原因,加强与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司法厅的协调联系,深刻剖析案件背后成因,研判行政诉讼败诉风险点,推进源头治理。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和司法建议,严格执行法院判决、裁定。办理行政复议答复案件76件、行政诉讼案件7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100%。
(四)健全完善新型监管机制。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落实“互联网+监管”监管制度,推进落实跨部门综合监管。依法将9项行政检查事项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事项,明确监管抽查事项设定依据、适用区域、检查主体、检查对象、检查方式等内容。加大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力度,完成“双公示”报送信息1629条。按照云南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要求,报送省本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信息共2039条,其中行政检查410条。
(五)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证件培训、申领、换发和管理,组织昭通、西双版纳等州(市)自然资源系统158人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与考试,逐步提升全省行政执法持证率。加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对全省67卷行政执法案卷开展评查工作。推进制定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以及土地、矿产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基准。
(六)依法严肃查处自然资源违法违规问题。推进违法占用耕地问题整改,按照“月清”要求督促各地按时填报审核图斑数据,2023年度违法占耕比例降至7.83%。稳妥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试点地区处置率达76%。扎实开展矿产资源“打非治违”,立案查处违法行为761起,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7530.48万元,移送追究刑事责任103起。完成嵩明县嘉丽泽生态园、景洪市西双林语违法用地案件查处工作,立案查处大理市洱海生态廊道、曲靖市麒麟区克依黑景区等6个重大典型违法案件。
四、推进全民守法
(一)扎实推动自然资源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实施。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自然资源管理〈民法典〉十讲》《自然资源管理法律适用下政策指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每日一“典”等主题宣传活动。
(二)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坚持普执结合,推动普法服务于自然资源管理实践。聚焦“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5•12全国防灾减灾日”“8•29全国测绘法宣传日”等主题集中开展普法活动,深入开展全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专项宣传工作,通过“以案释法”向社会公开通报全省自然资源典型违法案件10起,推动全社会形成依法利用和保护自然资源的共识。
一年来,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同时也存在不足,自然资源地方性法规体系还不完善,自然资源法治化管理还有差距,自然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4年,省自然资源厅将进一步提高对自然资源法治工作的认识,把“法治自然”作为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结合点,作为将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向纵深推进的总抓手,进一步找准法治工作定位,把握法治工作原则,明确法治工作总体目标,细化落实具体工作任务,全面推进全系统法治自然建设。坚持将法治理念、法治思维和法治原则贯穿到自然资源管理全过程和各环节,聚焦完善自然资源法规制度体系、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增强法治建设基础工作、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准确把握法治自然建设的路线图和施工图,深入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全民守法”三大工程,加强法治机构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法治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