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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乙级资质延续核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发布时间:2024-01-11 09:59:00 【字体: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有关要求,完善规划资质全链条管理和服务,参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甲级资质证书延期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现将云南省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乙级资质延续核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云南省已取得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乙级资质证书的规划编制单位应于2024年5月30日前登录全国国土空间规划行业管理信息系统(通过https://zwfw.mnr.gov.cn登录),在线提交延续申报材料,省自然资源厅将按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进行严格审查。原云南省核发的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乙级资质证书在2024年6月30日前继续有效。

通过审查的,核发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的新资质证书。资质证书有效期内,人员发生变化的,规划编制单位应及时变更,在系统中备案的专业技术人员数据将作为实施日常监管的依据。

在云南省内从事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单位,提交规划编制成果、进行各项规划评审和建设项目规划报件时,应登录“云南省国土空间规划成果二维码服务管理信息平台”填报相关信息,生成二维码,展示在成果扉页,以便项目委托单位、管理部门等扫码查询。规划成果二维码延续的有效期与资质证书有效期一致。在省内从事工程设计的单位进行规划报件的,也应在“云南省国土空间规划成果二维码服务管理信息平台”完善企业信息,报件时在报件成果扉页展示该项目二维码,以便查询管理。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2024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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