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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关行业学会(协会),省内外从事规划行业的有关单位:
云南省国土空间规划行业管理系统依托云南省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网站建设,是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对全省从事规划及规划相关行业的企事业单位资质、人员及项目进行全面管理的系统,也是全省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申报、国土空间规划工程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规划成果评奖评优等业务最重要的平台。为持续推动规划行业规范化、信息化管理,规划设计单位应当及时更新云南省国土空间规划行业管理系统中的企业基本信息、法人信息、负责人信息、资质证书、人员信息、规划业绩等内容。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准确维护企业信息
(一)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名称、法人姓名等信息必须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上的信息保持一致。
(二)“企业所属地”或注册账号时所填写的“所属省、市、县”填写的是单位注册地址,注册地址不一定是办公地址。
二、补充完全资质证书信息
(一)为便于省自然资源厅掌握企业综合情况,同时保证企业能顺利填报规划项目及生成规划成果二维码、相关资质申报、企业评优评奖,应将“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资质证书”“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土地规划机构等级证书”等全部录入。
(二)考虑到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编制单位涉及工程设计企业,为加强服务、规范行业管理、提高编制质量,持有“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的企业,应及时完善设计资质证书信息,为后续自动生成成果二维码、顺利开展规划设计业务提供条件。
(三)资质证书有效期内,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后30日内向原审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通过云南省国土空间规划行业管理系统同步申请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实现数据同步更新。资质证书过期的不能新建成果二维码,请对应相关证书的管理规定及时提出延续申请。
三、及时维护企业人员信息
(一)国土空间规划、工程设计、土地规划单位录入的人员数量、人员信息应符合《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第11号部令)及相关资质标准对应资质条件。鼓励企业将所有从事规划、设计的人员情况进行详细录入,以便资质延续、人员职称评定、评奖评优、成果二维码生成等工作顺利进行。
(二)持有注册证书的企业人员,应首先明确注册证书类型,其次按照系统要求准确填写注册证书编号、证书有效期、取得执照资格时间,并上传注册证书扫描件,务必确保各项信息准确完整。
(三)完善所有在职人员信息,确保人员信息填写正确、对应准确、信息完整,需上传扫描件的应上传准确、清晰的彩色文件。
四、强化“红黑榜”管理
各州(市)、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对所辖地区规划、设计单位的合同履约和接受行政处罚等情况,及其他地区单位、人员在本地区进行的规划行为进行监督管理,特别是在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专项规划编制审批、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等环节,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对发现规划设计单位、专家、技术人员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有关规定内容的,可整理相关事实、处罚意见,形成正式文件(属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加盖公章)在对应审查审批环节通过系统“黑名单”管理模块上报,省级将纳入“红黑榜”进行管理。
五、其他相关要求
本次系统信息维护工作统一在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逾期未完成的单位将暂停申请成果二维码等服务。此外,各规划设计单位在今后日常管理中应对相关信息及时更新维护。
系统操作方法根据云南省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网站“云南省国土空间规划行业管理系统”板块的使用说明进行,其中重点信息维护操作方法详见附件。
附件:系统重点信息维护操作方法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2024年7月24日
云南省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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