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人民政府,省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成员单位:
为依法履行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按照自然资源部和省政府工作安排,省自然资源厅牵头组织编制了《云南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已经省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研究,并经省人民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规划》印发你们,请结合职能职责,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云南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2024年4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