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省土地评估与登记代理协会:
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2〕42号)、《关于全国土地估价监管系统升级完善情况的函》(自然资利用函〔2020〕126号)、《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土地估价机构申请备案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利用〔2020〕75号)的相关规定,现就2024年度第二批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并公示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经开展土地估价机构备案信息网上核验,对通过网上核验的云南裁春秋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等9家土地估价机构予以备案。其中,云南裁春秋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新申请机构初始备案出具备案函,云南同庚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云南俊达鉴证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等2家机构因基本信息变更出具变更函。
云南正权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云南诺太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保山市中瑞房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云南静优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云南景天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云南荣熙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等6家土地估价机构因不涉及基本信息变更,机构备案股东或估价师变更信息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附记页电子档,机构可自行打印,不出具变更函。
以上情况按规定向社会公示(详见附件)。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