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人民政府: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云南省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云南省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南监管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
2025年4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