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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入落实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改革关于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和行业管理要求,提升基层专业人才队伍数量和质量,激发和释放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造活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规范组建州(市)评审委员会。加强国土空间规划专业队伍建设和行业管理是国家空间规划体系改革的要求,还未组建相关层级评审委员会的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及时对接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0〕57号)要求,严肃规范组建符合管理权限的评审委员会,并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确保为地方国土空间规划行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对接情况及下步建立评审委员会设想于二月底之前上报。
二、激发活力,支持民营企业组建评审委员会。为健全民营企业国土空间规划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机构,激发和释放民营
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造活力,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3号)等文件要求,支持国土空间规划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才密集、技术实力较强、内部管理规范的规模以上民营企业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或由民营企业联合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按程序报相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备案后开展自主评审。
三、做好指导,加强职称评审管理服务。一是各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加强与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部门沟通协调,确保国土空间规划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规范有序、按时保质完成。二是指导各县(市、区)做好申报人资格条件和申报材料审核推荐、评审工作组织、评审结果公示公开及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服务信息平台使用等工作。三是已经建立评审委员会的,要在二月底之前将委员会的组建情况、近三年组织评审的情况、评审通过人员等报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规划局。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2025年2月14日
云南省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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