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来源: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发布时间:2008-10-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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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拍卖出让公告
玉国土资告字〔2008〕第50号
经玉溪市人民政府批准,玉溪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YTC(2008)44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
地块位置 |
土地面积
(平方米)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备注 |
建筑
密度 |
容积率 |
绿地率 |
YTC(2008)44号 |
玉溪市红塔区南北大街延长线、市水利局生活区西侧 |
2704.5 |
城镇
住宅
用地 |
多层≤30%,高层≤20% |
多层≤1.8,高层≤3.5 |
大于30% |
70 |
300 |
规划指标要求以玉溪市规划局下达的规划设计要点为准 |
二、申请竞买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只可单独申请,不得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竞买要求,详见地块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必须于2008年10月14日至2008年10月24日(节假日除外)到玉溪市土地储备中心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必须于2008年10月15日至2008年10月28日(节假日除外),到玉溪市红塔区凤凰路88号向玉溪市国土资源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按出让文件规定提交承诺书等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不接受电话、邮寄及口头竞买申请。
经审查,符合竞买条件并按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玉溪市国土资源局将在2008年10月29日17:0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交纳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10月28日16:30前。
六、拍卖时间:2008年10月30日10:00;拍卖地点:玉溪市红塔区凤凰路88号2楼土地交易大厅。
七、竞得人必须按照规划设计条件进行开发建设,并不得用于建设《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中规定的限制和禁止类项目。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玉溪市红塔区凤凰路88号8楼809室
联系电话:0877-2664432 联 系 人:马女士 白先生
玉溪市国土资源局
二○○八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