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善县国土资源局成立土地整理中心
来源: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发布时间:2008-02-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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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5日,永善县机构编制委员会以《关于成立永善县国土资源局土地整理中心的批复》(永机编〔2007〕27号〕批准了《永善县国土资源局关于成立土地整理中心的请示》(永国土资请〔2007〕94号)。经批准成立的永善县国土资源局土地整理中心是负责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作的直属机构,属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数为4名,其中设主任1名,从该局原有事业编制中调剂,不再新增人员编制。
土地整理中心的具体职责:一是承担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资源调查、编制全县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规划、计划及相关工作;二是负责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组织实施、指导、检查工作;三是负责指导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招投标工作;四是负责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财务监督、检查、决算审查、资金使用效益评价等工作;五是承办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的验收、复核及评价工作;六是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估算审查工作;七是管理土地开发整理业务经费;八是拟定土地开发整理培训计划,开展业务培训、经验交流和推广,开展土地开发整理工作咨询、服务与评价。(吴光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