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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实施规划 保障经济发展——楚雄州认真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工作
来源: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发布时间:2008-09-18 00:00:00 【字体: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落实土地宏观调控和土地用途管制、规划城乡建设的重要依据,是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的基本手段。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是国土资源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楚雄州始终严格执行《楚雄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在总体规划管理中,严格把关,有保有压,重点保证国家、省及州委、州政府的重点项目用地需求,重点保障能源、交通、水利等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设施用地需求。除了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及省级重点项目外,其他项目没有占用基本农田。楚雄州在用地审查中,认真进行规划审查,凡是能利用荒山荒坡的,尽量不占用农用地,不占用耕地。用地不符合规划的项目,及时组织规划局部修改报件,严格按照省厅要求的程序组织局部修改报件的审查上报及备案。随着彝州经济的快速发展,全州建设项目大幅度增加,2007-2008年,全州经政府部门批准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修改的项目共20, 楚雄州在修改方案审查中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和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始终坚持“能用劣地,不占用好地;能用荒地,不占用耕地”的原则。有力地保障了地方经济建设。到目前为止,全州没有发生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情况,没有发生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基本农田的情况,保证了规划的实施和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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