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对大理州2007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进行核查
来源: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发布时间:2008-10-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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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5日至26日,省人民政府核查组对大理州2007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进行核查。核查组听取了州人民政府关于2007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汇报,查看了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基本农田保护、耕地占补平衡、土地审批、供地情况、土地执法监察等相关台帐、资料,逐项分析了大理州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自查情况,实地检查了大理市的耕地保护工作,重点抽查了基本农田保护区建设现场和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通过检查,核查组认为,大理州在2007年度耕地保护工作中认识到位,措施得力,成效明显,积累了一定经验,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良好。一是领导重视,责任明确。1.州政府将省政府下达的保护指标分解下达到各县、市人民政府,层层签订了保护目标责任书,责任明确,措施有力;《大理州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度》、《大理州非农建设占用基本农田公告制度》、《大理州非农建设占用基本农田听证制度》、《大理州基本农田保护动态巡查制度》等制度得到健全完善,为耕地保护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和制度保障。2.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相关部门协调配合,把开展基本农田保护检查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严守基本农田“红线”,全社会资源忧患意识和节约集约利用资源意识得到加强。二是措施有力,成效明显。1.能严格执行规划计划,土地用途管制得到全面落实。2007年,全州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新增总量没有突破省下达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计划指标量;全州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在省下达的控制指标范围内。2.多方式盘活存量土地,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得到进一步提升。3.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到位。全州共划定基本农田3885块,逐级签订了责任书,设立基本农田保护标牌167块;无基本农田异地代保情况。4.严格土地执法,案件查处力度逐年加大。5.土地开发整理(耕地占补平衡)工作扎实推进。2007年,全州共完成土地开发整理项目6个,新增耕地750公顷。建设占用耕地都与补充耕地开发整理项目挂钩,严格按照项目管理要求组织实施,增加了耕地有效面积,完成了耕地补充任务,实现了耕地占补平衡。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省核查组指出了大理州2007年度耕地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一是全州2007年末耕地面积已经低于省政府分解下达的耕地保有量指标。二是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仍有一定空间,深化细化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需进一步加大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经费投入。四是开发整理(耕地占补平衡)项目质量和监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针对存在的问题,核查组提出六点意见和建议:一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保护耕地的极端重要性,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严格土地管理的一系列政策规定,妥善处理好发展经济与保护耕地的关系。要以这次检查为契机,把耕地保护工作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领导亲自过问,部门扎实工作,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建设用地管理。坚决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建立健全土地监管责任体系,推进耕地保护工作有序、规范开展。二要进一步加强土地用途管制,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有效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的数量。加快第二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和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全面摸清“家底”,合理确定建设用地区与基本农田保护区的范围,科学安排各行业用地。三要进一步提高耕地质量。逐步从数量平衡转向质量平衡,积极探索建立多渠道资金投入机制,进一步加大土地开发整理投入,切实提高补充耕地的质量,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四要进一步夯实基础工作。及时更新基础数据资料,进一步健全基本农田保护台账、表册、责任书,继续推进基本农田保护区标志牌建设工作。五要继续加大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力度,进一步加强闲置土地清理工作,深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六要进一步严肃查处违法占用耕地行为。严格执行《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巩固“土地执法百日行动”成果,坚决查处以租代征、未批先建等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现象,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五不准”要求,合理引导农业结构调整、生态建设和现代农业发展,确保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不降低。
(大理州国土资源局 段学龙、毕国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