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转发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换发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发布时间:2008-10-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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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州、市国土资源局,各土地评估机构、土地估价师:
现将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关于组织换发〈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中估协发〔2008〕16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有关要求,将换发《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的相关事项通知到每位土地估价师。请各土地估价师根据通知要求,认真核实本人的《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是否在换证范围内,并对有关情况进行认真核对。
各州、市国土资源局,各土地评估机构、各土地估价师要充分重视此次换证工作,避免资格证书由于各种原因无法如期更换。符合条件且需换证的土地估价师应按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通知要求,认真填写《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换证登记表(照片背面应写明姓名、身份证号码),并与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一并于11月1日前报至省国土资源厅土地利用处审核汇总上报,请按时报送以避免过时无法办理。执业土地估价师由各评估机构汇总报送;非执业且在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工作的土地估价师,由各州、市国土资源局汇总上报,非执业且不在国土资源系统工作的土地估价师,可直接向省国土资源厅申报。
邮寄地址:昆明市北京路1018号省国土资源厅土地利用处,邮编:650224 联系人及电话:孔繁怡 佟蕊0871-5747326
二○○八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