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县青龙所立足实际积极主动地开展动态巡查工作
来源: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发布时间:2008-11-30 21:29:00 【字体:
 

玉溪市华宁县青龙镇政府驻地距离昆明市93公里,玉溪市85公里,县城37公里。东至南盘江,连弥勒县、宜良县,南与本县宁州镇接壤,西至抚仙湖,与江川县一依带水,北与澄江县海口河隔水相望,辖区433.15平方公里,呈狭长形,青龙镇21个村民委员会,227个村民小组。2007年末总户数14535户,总人口53279人,其中:农业人口51428,非农业人口1851人,人口密度123人/平方公里,农业人口人均耕地1.15亩,耕地面积56538亩,其中:田11601亩,地44937亩。

动态巡查是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的一项重要工作制度和工作方式,实践证明,动态巡查是及时发现和制止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发生、降低发案率最为有效的手段之一。为进一步推动动态巡查工作制度的落实、切实推动执法,完善相关工作制度,青龙国土所在动态巡查中做了以下举措。

 一、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完善执法巡查的组织和制度体系

     紧紧围绕发现及时、制止有力,不断完善执法巡查的组织和制度体系,致力于强化工作责任意识,把违法用地控制和消除在萌芽状态。

为更好的把动态巡查这项工作做好本所将执法巡查列入全所工作重点之一,建立健全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制度。建立了以各村委会主任为土地监察员,各村民小组长为土地信息员的队伍,要求各村委会掌握实际情况,发现制止不了的问题随时与国土所联系。在联合执法过程中,由镇政府牵头,国土所、企业办、派出所等部门积极参与,开展了多次联合执法检查,取得了良好效果。本所在执法监察中,认真执行各项制度。对群众反映的违法案件,积极作出处理。4月30日,由镇人民政府组织,在县国土局执法大队、海镜村委会和村民小组的配合下,组织了30余人的民兵,对耿跃良等8户未经批准私自占用水田636.8m2建盖住房和烤房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强制拆除,有力地打击了土地违法行为人,为规范土地管理奠定了基础。

青龙国土所单位编制总数7人,实际在编人员3人,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在今年4月份聘用2名协管员、来协助国土资源管理工作。

二、不断创新执法巡查的形式,提高执法巡查的效果

巡查面覆盖全镇,做到工作无盲区。本所的执法巡查以减少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发生、提高对违法行为的处理为目标,着力于发现得早、制止得住、处理得快。青龙国土所将巡查的辖区划分为2个片区,所长魏德财为本所动态巡查的具体实施负责人;一片区由张自高、金妹负责;二片区由陈良、夏显兵负责,在巡查中重点检查用地单位和个人的用地手续是否合法,土地类别、用途、面积、位置是否与批准文件相符。巡查人员在制止和查处违法行为时,对违法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在巡查工作中填好工作日志,记录动态巡查的时间、路线、结果和参加人员的基本情况,遇到重大情况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建立巡查台帐记录,金妹负责全所巡查中的各类报表统计和动态巡查的台帐上报工作。建立巡查责任考核制度,在全镇范围内,把澄华路、环湖路沿线的7个村委会作为一级巡查区,每星期巡查不低于1次,禄丰路、分盘路沿线的3个村委会作为二级巡查区,每月巡查不低于2次,对其他11个村委会的巡查,每月不低于1次。

三、开展动态巡查所取得的成效

全镇自2007年开展动态巡查以来无大型违法案件发生,无一人就土地违法违规越级上访事件。为保证巡查质量,切实做好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对辖区内的各类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及时制止。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建立二级国土资源监察网络信息。2007年以来在全镇范围内共巡查161次,参加人员达423人,使全镇国土资源、矿产资源做到了底子清、情况熟,共发现土地违法行为36件、面积:1447.5平方米,当场制止违法行为24件,面积960平方米,配合村委会、小组拆除违法所建房屋12件,面积487.5平方米。对全镇所有矿点采取不定期巡查,对全镇无证开采,越界开采、私挖滥采等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封、取缔、整改、决不姑息迁就,自2007年以来共查封矿点5个(其中:查封矿点2个、炸封矿洞2个、取缔砂石场1个)有力打击了矿产资源的违法行为。

青龙国土所成立于1997年,在2000年—2002年被县人民政府评为“土地矿政管理工作”三等奖和“国土资源管理”三等奖;余2007年被青龙镇人民政府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华宁县国土资源局青龙管理所

                                                                         2008年10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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