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矿权的有效期限有何规定?
来源: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发布时间:2009-06-11 09: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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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国务院《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规定,勘查许可证有效期最长为3年,但石油、天然气勘查许可证的最长期限为7年。需要延长勘查时间的,应当在勘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30日前,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延续登记手续,但每次延续时间不得超过2年。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探矿权采矿权管理办法等3个文件的通知》的规定,在同一勘查阶段每延续一次,探矿权人应当自行提出核减不低于50%的勘查区块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