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第(24)号
关于车惠芳用地的公示
车惠芳申请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该地块位于安宁市连然街道办事处太极路,于2009年6月领有行政划拨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安国用(2009)字第0402号”,面积为246平方米,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
经安宁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按原用途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面积实测为246平方米,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出让年限为70年,土地出让金按264.86元/平方米核收。现将该上述宗地的出让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限为见报之日起15天。
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持书面意见向安宁市国土资源局反映。
安宁市国土资源局
二00九年八月三十一日
宗地号:107-(03)-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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