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平掌信用社处置坝塘街分社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审查意见的请示》(新国土资耕请〔2008〕75号)经新平县人民政府批准(新政复〔2008〕112号),现公示如下:
一、新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平掌信用社处置坝塘街分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改变用途补办协议出让基本情况:
申请人 | 宗地编号 | 宗地 位置 | 土地 用途 | 出让土地面积 (㎡) | 出让 年限 | 补缴 出让金 (万元) | 备注 | |
原用途 | 变更后 用途 | |||||||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平掌信用社 | 532428210-09-20-046 | 新平县平掌乡联合村民委员会坝塘街小组 | 金融保险用地 | 城镇住宅用地 | 338.4 | 70年 | 0.6091 |
二、公示时间:2009年9月21日至2009年9月27日
三、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者,请以书面方式向我局提出,公示期满后我局将依据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新平县国土资源局
2009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