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召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专题会议
科学合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科学管理土地的前提,是在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础。大理州上一轮规划由于历史局限性,各级各部门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重要性、作用和法定地位认识不足,产生了与城镇规划不完全衔接、规划建设用地预测不到位等突出问题,造成近年来规划调整频繁,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了不容忽视的制约作用。因此,以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为契机,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新形势、新要求下,作好修编工作将对大理州经济社会发展产生长远积极的影响。
为加强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交通、水利、生态环境等各类专门规划的衔接,提高规划修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大理州在去年9月、10月、12月三次召开相关部门座谈会及工作会议的基础上,于今年4月8日第四次召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专题工作会议。会议进一步传达了州政府主要领导对修编工作的指示精神,对修编中需各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处理好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安排部署,并对下一步修编工作提出明确、具体的要求。州国土资源、旅游、商务、规划、建设、林业、交通、农业、发改、经济、政策研究等部门主要领导及抽调业务骨干共3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州国土资源局局长李福安主持,李雄副州长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李副州长指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已被省人民政府列入今年的20项重点工作,同时也是今年省、州、县(市)人民政府层层签订的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责任制中的重要工作任务,如不按时按质、科学合理地完成,将受到责任追究。特别是3月26日至27日在大理市召开的省政府现场专题会议对滇西中心城市建设和“两保护,两开发”工作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及时、科学、合理地完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任务就成为贯彻落实大理现场专题会议的前置性工作。抓实抓好规划修编,将为滇西中心城市建设和“两保护,两开发”的顺利开展提供科学合理的基础准备。对进一步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李副州长提出以下要求:
一是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始终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及政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要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大理现场专题会议精神,将滇西中心城市建设和“两保护、两开发”的要求作为规划修编的重点和核心内容进行综合统筹、科学安排,充分体现节约集约用地精神,正确处理好保护资源与保障发展的关系;
二是各级各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做好部门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确保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成果科学合理。其中,规划、建设部门要重点加强滇西中心城市总体规划和各城镇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发改委、经委、商务、交通、旅游等部门要结合本部门的发展规划明确用地布局,至少确保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优先满足急需、重点项目和近期、中期可实施的城市(镇)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用地需求,尽量保障5至10年内不涉及规划重大调整。要求,州级各相关部门抽调业务骨干到州国土资源局集中办公,对本部门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情况进行审核,并负责及时向部门主要领导汇报规划衔接情况;
三是为确保海东开发建设的重点推进,要优先抓紧完成州级和大理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大纲的审查和上报审批工作。大理市要站在滇西中心城市建设统筹发展的高度来认识市级规划修编工作,其中,经济开发区和旅游度假区的用地纳入大理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统一布局,确保安排科学合理;
四是规划修编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正确处理好六个关系。1.保护和保障的关系;2.耕地占用和耕地补充的关系;3.建设用地总量和布局的关系;4.新增建设用地与盘活存量用地的关系;5.使用耕地和非耕地的关系;6.各项修编指标在县市之间的分配调节关系。
会上,州、市国土资源局分别作了专题汇报,总体介绍了州、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前期工作情况,详细说明了修编工作中需各级各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处理好的几个重点问题,并对省下达大理州控制指标情况及州、市控制指标分解下达情况作了细致说明。
出席会议的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也分别作了表态发言,概要说明了本部门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需做好衔接的若干问题,同时,结合部门工作,对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提出了不少的意见和建议,并简要介绍了本部门抽调参与修编工作的业务骨干,表示将与其他部门加强协作,达成共识,形成合力,以科学发展的思路作指导,进一步提高规划修编的科学性和预测性,共同完成好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
大理州国土资源局 吕卫宏 任茂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