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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国土资源局昭阳区分局积极做好对人大代表提出议案的答复工作
来源: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发布时间:2009-07-29 15:18:00 【字体:

 

在昭通市第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上,马吉正等十位代表提出了《关于昭阳中心城市通过土地开发建立基础教育发展基金的议案》:“在今后的城市土地开发时,从每亩征地款中按5的比例划拨作为城市基础教育发展基金,用于解决新建城区中小学校舍建设。”
昭阳区国土分局领导对此议案提议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并专门成立了以耕地保护科为主的工作组,及时按照答复人大议案的程序,与马吉正等人大代表面商和答复。
在回答代表议案时,我局认为教育事业是一个必须要有投入,才能办好的事业,一个地区的教育事业,关系到提高该地区人口素质,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的大事,党中央、国务院,各级党委、政府历来都关心、重视教育和教学工作,而面对我们昭通这样一个经济欠发达的地区,要更好地发展教育事业,人大代表所提的议案是非常有必要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和《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以及《云南省收费许可证》〔2008〕第079121号的规定:土地款只能用于支付农民征地补偿费和上交国家规费等费用。但为了有力地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建议将该提案交市政府从市财政的土地出让金中按5-10的比例划拨作为城市基础教育发展基金,用于解决新建城区中小学校舍建设。
马吉正等人大代表对议案答复情况表示满意和认可。
 
(昭通市国土资源局昭阳区分局耕保科   文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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