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组织参加2009年首届中国昆明国际矿业合作论坛的通知
来源: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发布时间:2009-07-30 16:19:00 【字体:

 

省测绘局,省地质调查局,各州(市)、县(区、市)国土资源局,各矿业企业、地勘单位、矿业科研院(校)所,各矿业中介服务机构:
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由云南省人民政府和中国矿业联合会主办,云南省国土资源厅承办的“2009年首届中国昆明国际矿业合作论坛”,将于2009年9月2-4日在昆明举行。为了做好论坛的组织报名及参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坛举办的时间和地点
本次论坛定于2009年9月2日报到,9月3-4日开会。会场设在昆明世纪金源大饭店(昆明市官渡区迎宾路1号)。
二、论坛参会人员
(一)全国人大、全国政协领导,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土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商务部等国家相关部委领导,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矿业联合会、中国钢铁工业协会、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中国黄金协会等有关单位领导;
(二)东南亚国家(越南、缅甸、泰国、老挝、柬埔寨等五国)政府官员、矿业企业界人士;其他国家和地区矿业企业界代表;
(三)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矿业企业界代表;
(四)省人民政府、省国土资源厅、省政府外事办、省商务厅等有关部门领导;
(五)省测绘局,省地质调查局,各州(市)、县(区、市)国土资源局领导及有关人员;
(六)矿业企业、地勘单位、矿业科研院(校)所、矿业投资机构、矿业中介服务机构(信息咨询机构、律师、会计师事务所、矿业权评估公司等)、银行、券商基金、设备/产品供应商、媒体等。
三、论坛组织和报名
(一)请省测绘局,省地质调查局负责组织所属单位领导及相关人员参会。
(二)请各州(市)、县(区、市)国土资源局分管领导及相关人员参会,并积极组织辖区内矿业企业及相关机构人员参会。
(三)请各国有大中型矿业企业、国有地勘单位、矿业科研院(校)所负责组织所属单位人员参会。
(四)其他各矿业企业、地勘单位、各矿业中介服务机构请自行组织并积极参会。
(五)论坛的有关信息和报名办法详见云南省国土资源厅网站(www.ynglr.gov.cn)。参会报名注册表请务必于8月20日前传真至(010)63971645、 63971647, 或( 0871)3137583。
四、其他
(一)本次论坛省政府高度重视,并得到了国务院相关部委的大力支持,省厅专门成立了论坛筹备领导小组,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积极参会。
(二)为了充分发挥各参会单位的参与意识与积极性,共同办好论坛,各参会单位鼎力赞助本次论坛,具体事宜详见赞助方案。
(三)本次论坛同时举办矿业企业、矿业项目投融资信息、矿业中介服务、矿业权出让/转让项目推介等专题展览,请各参会单位积极参与。
联系人及电话:段光耀、黄建华 (0871)5747460、5747404。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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