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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北部新区昭储09-22-1号、09-22-2号、09-22-3号、09-22-4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拍卖公告
来源: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发布时间: 【字体:

经昭通市人民政府批准,昭通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委托云南百惠勇诚拍卖有限公司,公开拍卖位于昭通市中心城市太平街道办事处,规划行政办公区南面、广场西侧北部新区昭储09-22-1号、09-22-2号、09-22-3号、09-22-4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宗地

编号     

宗地位置 

宗地面积

(平方米)

土地

用途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

建筑限高

(米)

绿地率

%

出让

年限

昭储09-22-1

昭通中心城市太平街道办事处,规划行政办公区南面,广场西侧

23563

商服用地

商业

居住

商业

居住

24

(同时应满足机场净空限制要求)

商业

居住

40

3.0

2.0

40

30

30

35

昭储09-22-2

昭通中心城市太平街道办事处,规划行政办公区南面,广场西侧

24195

商服用地

商业

居住

商业

居住

24

(同时应满足机场净空限制要求)

商业

居住

40

3.0

2.0

40

30

30

35

昭储09-22-3

昭通中心城市太平街道办事处,规划行政办公区南面,广场西侧

26358

商服用地

商业

居住

商业

居住

24

(同时应满足机场净空限制要求)

商业

居住

40

3.0

2.0

40

30

30

35

昭储09-22-4

昭通中心城市太平街道办事处,规划行政办公区南面,广场西侧

25941

商服用地

商业

居住

商业

居住

24

(同时应满足机场净空限制要求)

商业

居住

40

3.0

2.0

40

30

30

35

注:详见昭通市规划局昭规发[2009]145号文件《北部新区昭储0922号地块规划设计条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核原件)、自然人持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其他组织持有效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核原件)申请参加;委托他人申请参加的,持合法有效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原件)申请参加;境外机构和自然人须持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核原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核原件)申请参加。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标的为单宗分别拍卖,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买受人)。

四、竞买保证金:

申请参加拍卖的竞买人预交的竞买保证金须于报名前有效到达昭通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昭通市内同城:单位名称昭通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账号660021010000000269,开户银行昭通昭阳富滇村镇银行龙泉支行;异地汇入: 收款人名称昭通昭阳富滇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收款人账号53001636139051000497,汇入行名称建行昭通市海楼路分理处,附加信息“汇入昭通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XX款”)。

1号拍卖标的:昭储09-22-1号地块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400万元

2号拍卖标的:昭储09-22-2号地块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400万元

3号拍卖标的:昭储09-22-3号地块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500万元

4号拍卖标的:昭储09-22-4号地块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500万元

未成交的竞买保证金于拍卖会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不计利息。

五、报名时间:2010127日至2010128日(9:3016:00

六、报名地点:昭通市昭阳区海楼路291号恒宇大酒店

七、标的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至报名时间截止之日止在标的所在地。

八、拍卖时间:2010129上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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