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易门县国土资源局定于2010年10月10日上午9时至2010年10月19日16时止采取挂牌出让方式出让的YTC(2009)12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截止时,通过现场竞价,现将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结果公告如下:
一、YTC(2009)12号地块
1、出让地块面积:1.0015公顷
2、出让地块位置:易门县龙泉东路(县医院原址)
3、出让地块用途:居住、商业用地;(商业用地面积不得超过总面积的18%)
4、出让地块使用年限:住宅用地70年(柒拾年),商业用地40年(肆拾年)
5、地块受让人:大理州嘉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6、出让地块成交价:伍仟陆佰贰拾万元整(小写:5620万元)
二、公示时间:2010年10月20日至2010年10月30日。
三、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者,请以书面方式向我局提出,公示期满后我局将依据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易门县国土资源局
201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