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泼机镇(坪天)等8个土地整理项目施工招标,已经由省国土厅、市国土资源局批准。招标人为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国土资源局,招标代理人为成都方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泼机镇(坪天)等8个土地整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境内
2.2 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约1568.27万元人民币,建设资金来源为省、市级投资。
2.3 项目建设期:除镇雄县泼机镇(坪天)土地整理复垦项目工期为365日历天以外,其它项目工期均为18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总面积为8907.26亩的土地整理项目。总图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所示范围及工程量清单部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独立法人;
3.2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财务能力完成本工程的施工任务;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至少承担过2项类似业绩工程;
3.4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1.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二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以上证书;
2. 拟派项目经理管理过类似工程的经验(至少承担过1个类似业绩工程)。
3.5 入滇备案:省外施工企业须按规定办理省外施工企业入滇备案;
3.6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于2010 年 03 月 16 日至 2010 年 03 月 22 日,每天9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水晶俊园A栋一单元905室(成都方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200元/份,售后不退。
(3)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应带以下资料:
① 企业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②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③ 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法定代表人出席的例外);
④ 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 入滇备案证(原件、云南省外单位提供);
注:以上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留置备查。
5、投标资格预审文件的提交:
资格预审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 03 月 25 日 10 时 00 分,资格预审文件提交地点:昆明市北京路661号长城宾馆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昭通市国土资源局,镇雄县委、县政府网上发布。
招标人:镇雄县国土资源局 招标代理机构:成都方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镇雄县国土资源局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水晶俊园A栋一单元905室
联系人: 吴道敏 联 系 人: 付小于、康健
电 话: 15925520888 电 话:0871-5158661、1508707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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