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国土资源局协议出让国有建设用地公示2
来源: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发布时间:2010-06-12 16:35:35 【字体: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土资源部《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等规定,经玉溪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云南汇海(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使用的出让城镇住宅用地延长使用年限。现公示如下:

    一、协议出让(改变土地使用条件)地块具体情况:

    1、土地使用证:玉国用(2007)第3335号

    2、土地位置:红塔区北二环路交叉口

    3、面积:3552平方米

    4、用途:城镇住宅用地

    5、使用年限:70年(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计算)

    6、用地者:云南汇海(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7、补缴土地价款:90.9312万元

    二、公示时限

    本公示在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二日截止。

    三、意见反馈方式

    1、如对以上公示方案有异议,自公示出让之日起10日内向玉溪市国土资源局反映,我局将负责调查核实。

    2、公示期间,有异议且经审查发现确实存在违法行为,协议出让程序终止。

    3、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玉溪市国土资源局与意向用地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联系电话:0877-2664460

玉溪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二日

打印页面      |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