沾益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沾国土资告字〔2010〕9号
经沾益县人民政府批准,受沾益县国土资源局委托,我中心决定公开出让沾益县盘江镇方城小区5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基本情况
|
序号 |
名称 |
宗地号 |
面积 (平方米) |
出让起始价 (元/平方米) |
加价幅度 |
|
1 |
小宗地出让 |
1-18 |
160 |
320 |
5元每平方米或5元每平方米的整倍数 |
|
2 |
小宗地出让 |
1-19 |
160 |
320 | |
|
3 |
小宗地出让 |
2-24 |
144 |
320 | |
|
4 |
小宗地出让 |
2-25 |
144 |
320 | |
|
5 |
小宗地出让 |
2-26 |
144 |
320 |
二、用地规划设计条件
规划建设用地性质:城镇混合住宅用地,具体要求在规划设计条件中予以明确。
三、出让方式及用途
出让方式:均为有底价拍卖。土地用途为城镇混合住宅用地,出让年限50年,自交地之日起计算。
四、竞买人资格要求
竞买人资格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报名参与。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竞买人可于2011 年 1月 7 日 9 时至 2011 年 1 月18 日 16 时(节假日除外)到沾益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获取公开出让文件,竞买保证金均为1.5万元,到帐截止时间为 2011 年 1 月 18 日 16 时,逾期不受理。
经审查,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我中心于次日确认其竞买资格,发给《竞买资格确认书》,并通知其参加公开出让活动。
六、公开出让时间和地点
拍卖时间: 2011 年 1月 19 日 14 时。
地 点: 盘江镇政府5楼会议室。
七、本次公开出让活动竞得人确定方式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竟买人的最高报价未达到底价的,主持人终止该宗地的拍卖。竞得人确定后,竞得人须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日内交清成交价款(不含契税)。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人: 张华富
电 话:13887189389
0874-3031113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沾益办事处
户 名:沾益县财政局
账 号:2505 0267 0902 4905 781
沾益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