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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国土资源局协议出让国有建设用地公示(改变土地用途〔2011〕04)
来源: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发布时间: 【字体: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土资源部《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等规定,经玉溪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云南玉溪家佳购物超市有限公司使用的6427.3平方米,土地用途由原来的商服、住宅、仓储用地变更为商服、住宅用地,其中:商服用地518.51平方米,住宅用地5908.79平方米。

现公示如下:

一、协议出让(改变土地用途)地块具体情况:

1、土地使用证:玉国用(2007)第1097号、玉红国用(2009)第5232、和玉红国用(2009)第5233号

 2、土地位置:红塔区玉兴路76号

 3、面积:10834.9平方米

4、用途:商服用地、城镇住宅用地

5、使用年限:商服用地40年,城镇住宅用地70年(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计算)

6、用地者:云南玉溪家佳购物超市有限公司

7、补缴土地价款:595.2564万元

三、意见反馈方式

1、如对以上公示方案有异议,自公示出让之日起10日内向玉溪市国土资源局反映,我局将负责调查核实。

2、公示期间,有异议且经审查发现确实存在违法行为,协议出让程序终止。

3、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玉溪市国土资源局与意向用地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联系电话:0877-2664460

 

玉溪市国土资源局

〇一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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