沾国土资告〔2011〕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国土资源部《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云政发〔2008〕241号文件精神,经沾益县人民政府批准,沾益县国土资源局以挂牌方式出让沾益县播乐乡水田采砂场等3宗采矿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矿权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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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矿权名称 |
矿区面积 (km2) |
开采储量(万吨) |
出让 年限 |
出让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竞价幅度(元/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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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沾益县播乐乡水田采砂场 |
0.033 |
24 |
5 |
14.4(含矿产资源有偿使用费) |
2.4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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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沾益县白水镇潘家洞采砂场 |
0.13 |
24 |
5 |
16.8(含矿产资源有偿使用费) |
4.8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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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沾益县白水镇新排大连山采石场 |
0.087 |
26 |
5 |
18.2(含矿产资源有偿使用费) |
5.2 |
500 |
二、竞买资格
(一)凡参加竞买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具备与矿山规模相适应的资金、设备和技术。
(二)具备矿长资格证、安全员证。
(三)符合条件的竞买者,单位持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自然人持有效身份证复印件、采矿权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到沾益县国土资源局报名,缴纳竞买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
三、报名、挂牌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1年2月12日至2011年2月25日(节假日除外)到沾益县国土资源局地质矿产管理科(望海新区纬二路)报名登记,索取有关竞买资料。经审查,符合竞买条件,并按时交纳竞买保证金,将于次日确认资格。
挂牌时间:2011年2月17日至2011年2月28日11时止。
挂牌地点:沾益县国土资源局一楼土地矿业权交易大厅。
四、竞价方式
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填写报价单报价,报价必须以书面形式报价,不接受口头和电话报价,每次报价的增幅为500元或500元的整倍数,在挂牌期内允许多次报价。
五、挂牌出让活动竞得人的确定方式
(一)在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报价高于或等于起始价(底价),并符合其他条件的,挂牌成交;
(二)在挂牌期限内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的,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报价相同的,先提交报价单者为竞得人,但报价低于起始价(底价)者除外;
(三)在挂牌期限内无应价者或者竞买人的报价均低于起始价(底价)或均不符合其他条件的,挂牌不成交。
在挂牌期限截止时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竞买人要求报价的,出让人应当对挂牌采矿权进行现场竞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六、矿区现场察看及挂牌成交时间
2011年1月28日至2011年2月28日为现场察看时间(实地查看自行前往,费用自理);2011年2月28日15时为正式挂牌成交时间。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沾益县国土资源局地质矿产管理科
联系电话:0874-3055893
联系人:姜泽清 程 淼
沾益县国土资源局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