沾国土资告字〔2011〕3号
经沾益县人民政府批准,受沾益县国土资源局委托,沾益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以挂牌方式出让 2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宗地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 |
地块名称 |
地块 位置 |
土地用途 |
土地面积 (m2) |
规划条件 |
出让 年限 (年) |
出让 起始价 (元/m2)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加价 幅度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1 |
ZCG2010-12 |
西平镇龙华大道东侧 |
居住兼商业用地 |
5088 |
大于1小于3.0 |
小于30% |
大于35%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545 |
195 |
5元/平方米或5元/平方米的整倍数 |
2 |
ZCG2010-13 |
西平镇龙华大道东侧 |
居住兼商业用地 |
10025 |
大于1小于3.0 |
小于30% |
大于35%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520 |
365 |
规划指标详见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单(019)号和(020)号。地块内的构筑物或其它基础设施等,由受让方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
二、竞买人资格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社会团体。
三、申请人可于2011年3月1日至2011年3月29日16:00时前(节假日除外)到沾益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提交书面申请,获取出让文件。交纳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3月29日16:00时。经审查,符合竞买条件并按时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将于次日确认其竞买资格。
四、挂牌时间和地点
挂牌地点:沾益县国土资源局一楼土地、矿业权交易厅。
挂牌报价时间为:2011年3月18日9:00时至2011年3月31日15:00时止(节假日除外)。本次挂牌只接受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报价方式。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在挂牌期限截止时,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六、竞得人确定后,竞得人须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日内交清土地成交价款。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沾益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联系电话:0874-3055058
联 系 人:刘树仁 熊砚
开户行:工商银行沾益支行
户 名:沾益县财政局
账 号:2505 0267 0902 4905 781
沾益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二0一一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