沾国土资告字〔2011〕5 号
经沾益县人民政府批准,受沾益县国土资源局委托,我中心决定公开出让沾益县西平镇龙华大道东侧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基本情况
序
号 地块
编号 位
置 面积
(㎡) 出让起 始价 (元/㎡) 出让 年限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加价 幅度 1 ZCG2008-6-3 龙华大道 东侧 1141.30 1545.00 50 120.00 10元∕平方米或10元∕平方米的整倍数
二、用地规划设计条件
规划建设用地性质:居住兼商业。其中居住占67%商业占 33%。其他指标详见云南省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单(〔2011〕001号),具体要求在规划审批中予以明确。
三、出让方式
出让方式:均为有底价拍卖。出让年限50年,自交地之日起计算。
四、竞买人资格要求
竞买人资格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报名参与。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竞买人可于2011年4月1日09时至2011年4月19日16 时(节假日除外)到沾益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获取出让文件,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竞买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为2011年4月19日16时。经审查,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我中心于次日确认其竞买资格,发给《竞买资格确认书》,并通知其参加公开出让活动。
六、公开出让时间和地点
拍卖时间:2011年 4 月 21 日15时00分 。
地 点: 沾益县国土资源局七楼会议室。
七、本次公开出让活动竞得人确定方式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竞买人的最高报价未达到底价时,主持人应当终止拍卖。竞得人确定后,竞得人须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日内交清成交价款(不含契税)。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人 熊 砚 施艳梅
电 话:0874-3055058
户 名:沾益县财政局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沾益支行
账 号:2505 0267 0902 4905 781
沾益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