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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楚州储告字[2011]04号
来源: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发布时间: 【字体:
  楚雄州土地储备地产交易管理中心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
宗地编号
土地坐落
土地面积(平方米)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
规划设计条件
起始价(元/m2)
增价幅度(元/ m2)
竞买保证金(万元)
其它
1
532301101-22-(01)-109-1
楚雄市鹿城镇果园路
6919.71
住宅用地
70年
2.5<容积率≤3.5,绿地率≥20%,建筑密度≤40%
1200.00
10.00
166.00
 
2
532301101-22-(01)-109-2
楚雄市鹿城镇果园路
1058.35
住宅用地
70年
2.5<容积率≤3.5,绿地率≥20%,建筑密度≤40%
1200.00
10.00
26.00
 
3
2011-YM-3
元马镇元双路口南面(县保险公司旁)
10699
交通运输用地
50年
容积率≤1.6,绿地率≥30%,建筑密度≤30%
565.00
10.00
180.00
 
  二、出让方式及时间
  上述宗地采取挂牌方式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报名时间:2011年05月19日—2011年06月01日;
竞价时间:2011年05月23日—2011年06月03日下午17:00时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单宗地块在挂牌竞价截止时仍有2名以上竞买人要求报价的,由挂牌人组织进行现场竞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三、竞买人资格及有关要求
(一)、凡满足挂牌文件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以申请参加竞买。有意竞买者可在报名时间内,到楚雄州土地储备地产交易管理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二)、本次出让的序号为1号和2号宗地,两宗地与原宗地剩余的土地统一规划,共同使用公共道路,须同时竞买,统一规划,一并开发,竞得人应承担以下责任:
1、做好出让用地范围内95户职工住房的拆迁组织安排动员工作,承担拆迁、建设期的临时安置;建设完成后,提供95套,共计约6650平方米(平均每户70平方米)的住房,并完成普通入住装修提供被拆迁的95户无购房能力职工,按照政府廉租房的租金标准租用,如其中住户有意购买,则价格由竞得者负责与其商定;
2、做好原宗地剩余土地上已售住房90户职工的思想工作,确保建设期间以及建设完成后小区管理服务,保障住户稳定和谐。
  四、竞买申请
  参加竞买者持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楚雄州土地储备地产交易管理中心提出竞买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参加竞买。竞买获得者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抵作等额地价款。其他竞买者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出让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不计利息)。
  五、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地块挂牌出让文件,以出让地块挂牌文件为准。
  六、挂牌人、地址及联系方式
  挂牌人:楚雄州土地储备地产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楚雄开发区永安路(州国土资源局三楼)
  咨询电话:0878-3399808      0878-8215588
  联系人:刘先生                 文女士
  网址:http://cx.yndlr.gov.cn
  特此公告
 
                                           楚雄州土地储备地产交易管理中心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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