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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国土资源局协议出让国有建设用地公示(改变土地用途(2011)06号)
来源: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发布时间: 【字体: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土资源部《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等规定,经玉溪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玉溪伟辰工贸有限公司使用的9246.5平方米土地(溪园小区),土地用途由原来的城镇混合住宅用地变更为商服、城镇住宅用地,其中城镇住宅用地8723.1平方米,商服用地523.4平方米。现公示如下:

一、协议出让(改变土地用途)地块具体情况:

1、土地使用证:玉国用(2007)第0961

 2、土地位置:红塔区玉带路中段

 3、面积:9246.5平方米

4、用途:商服用地、城镇住宅用地

5、使用年限:商服用地40年,城镇住宅用地70年(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计算)

6、用地者:玉溪伟辰工贸有限公司

7、补缴土地价款:826.9096 万元

三、意见反馈方式

1、如对以上公示方案有异议,自公示出让之日起10日内向玉溪市国土资源局反映,我局将负责调查核实。

2、公示期间,有异议且经审查发现确实存在违法行为,协议出让程序终止。

3、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玉溪市国土资源局与意向用地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联系电话:0877-2664461

 

                                                  二〇一一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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