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沾益县人民政府批准,受沾益县国土资源局委托,沾益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6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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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地块
编号 |
地块
位置 |
面积
(㎡) |
出让起 始价 (元/㎡) |
用
途 |
出让
年限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加价
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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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4)-256 |
经一路东侧 |
120.00 |
2070 |
居住 占60% 商业 占40% |
居住 70年 商业 40年 |
8 |
10元∕平方米或10元∕平方米的整倍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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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4)-257 |
经一路东侧 |
120.00 |
207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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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4)-258 |
经一路东侧 |
180.00 |
207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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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2-(4)-259 |
经一路东侧 |
120.00 |
207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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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2-(4)-260 |
经一路东侧 |
120.00 |
207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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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2-(4)-261 |
经一路东侧 |
205.30 |
2070 |
一、出让宗地基本情况
二、用地规划设计条件
规划建设用地性质:居住兼商业。其中居住占60%,商业占40%。其他指标详见沾益县规划局核发的云南省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单(编号:〔2011〕015号),具体要求在规划审批中予以明确。
三、出让方式
出让方式:均为有底价拍卖。出让年限:居住70年商业40年,自交地之日起计算。
四、竞买人资格要求
(1)竞买人资格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社会团体(不允许联合竞买)均可申请参加(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2)欠本县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及单位开办人、出资人、入股人不得参加竞买;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未按要求开工建设,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或前两年内参加本县土地出让活动有违规行为的也不得参加竞买。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竞买人可于2011年9月14日上午09时至2011年9月27日下午16时(节假日除外)到沾益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获取出让文件,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竞买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为2011年9月27日下午16时。经审查,符合竞买条件的申请人,将于2011年9月28日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发给《竞买资格确认书》,并通知其参加公开出让活动。
六、本次拍卖出让活动竞得人确定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竞得人确定后,竞得人须按成交确认书的规定按时交清土地成交价款。
七、拍卖出让时间和地点
拍卖时间:2011年9月 29日15时00分。
地 点: 沾益县国土资源局七楼会议室。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人: 施艳梅 熊 砚
电 话:0874-3055058
户 名:沾益县财政局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沾益支行
账 号:2505 0267 0902 4905 781
沾益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二○一一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