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招标人和项目业主为元江县
元江县青龙厂镇甘庄华侨农场、它克村二调新增耕地整理项目(以下简称本工程项目)已由 玉溪国土资源局以【2011】209号批准建设。工程共划分为七个标段。
国土资源局,建设资金已落实,政府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 云南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序号 |
标段号 |
标段内容 |
招标范围 |
|
1 |
第一标段 |
土地平整面积320.47公顷,其中:I片区(干坝)240.44公顷,II片区(它克村)80.03公顷 |
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括的全部内容 |
|
2 |
第二标段 |
1#支渠1条,长4804米:1#斗渠1条,长1112米 |
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括的全部内容 |
|
3 |
第三标段 |
1#田间道长5086米,1#长产道长1794米,3#长产道长435米,5#长产道长332米,4#长产道长2052米,1#农沟长1810米,2#农沟长1997米,4#农沟长1794米,6#农沟长473米,6#农渠长1148米,7#农渠长2052米,8#农渠长332米,9#农渠长1279米,蓄水池10座 |
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括的全部内容 |
|
4 |
第四标段 |
2#田间道长2318米,2#长产道长1178米,3#农沟长477米,5#农沟长671米,1#农渠长1282米,2#农渠长267米,3#农渠长1841米,4#农渠长387米,5#农渠长1101米,蓄水池8座 |
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括的全部内容 |
|
5 |
第五标段 |
6#长产道长2079米,7#生产道长709米,8#生产道长705米,7#农沟长2079米,8#农沟长709米,9#农沟长705米,1#输水支管2933米,2#输水支管731米,蓄水池7座 |
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括的全部内容 |
|
6 |
第六标段 |
3#生产道长2212.54米,9#生产道长1370米,10#农沟长2212.54米,12#农沟长1312米,10#农渠长611米,水窖30座 |
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括的全部内容 |
|
7 |
第七标段 |
4#田间道(水泥路面)长3995.67米,10#生产道长1925米,11#农沟长3995.67米,13#农沟长1925米,水窖30座 |
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括的全部内容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第一标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第二标段: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第三、四、五、六、七标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公路、水利水电工程资质优先,且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申请人在本工程项目中仅只能对上述项目七个标段中任意叁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且允许在通过申请的叁个标段中一个标段。同一申请人不得对元江县青龙厂镇甘庄华侨农场、它克村二调新增耕地整理项目叁个以上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否则,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不予评审。如申请人违反上述规定取得中标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应告知的相关事项
4.1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购买招标文件后,应缴纳所投标段总投资约2%的投标保证金。收取和退还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申请人基本账户结转。
4.2申请人中标后,必须现金缴纳中标总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中标总金额5%的廉政保证金和中标总金额5%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收取和退还必须通过申请人基本账户结转。
5.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申请人通过标段的资格预审后,招标人将在纪检部门监督下对申请人在其所申请的标段内随机抽取投标组合,最终确定投标人所投标段,同时投叁个标段的申请人应按不同的人员、设备组成进行组织。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 2011 年 10 月 14 日至 2011 年 10 月 20 日,每日9:00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云南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昆明市金碧路大德大厦21楼)或元江县国土资源局(元江县同吉路104号)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职称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授权委托书、身份证(项目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入滇备案证(省外企业)原件及加盖公司红章的复印件两套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0),售后不退。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1年 10 月 22 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云南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昆明市金碧路大德大厦21楼)或元江县国土资源局(元江县同吉路104号)。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云南国土资源厅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元江县国土资源局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元江县同吉路104号 地 址: 昆明市金碧路大德大厦21楼
邮 编: 653300 邮 编: 650001
联 系 人: 刀天荣 刘小姐 联系 人: 胡先生
电 话: 0877-6516837 电 话: 0871-3122676
传 真: 0877-6515290 传 真: 0871-3122676
2011 年 10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