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国土告字(2011)1号
经镇雄县人民政府批准,镇雄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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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 编号 |
镇雄G2011 -01 |
宗地 面积 |
26667 平方米(40亩) |
宗地 座落 |
县城南片区 明镜水库东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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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 限 |
50年 |
容积 率 |
0.7-1.5 |
建筑密度(%)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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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
≥20 |
土 地 用 途 |
工业 用地 |
拟建 项目 |
电器机械及 器材制造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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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含履 约保证金) |
1100 万元 |
挂牌起始价 |
12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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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 |
20万元/次 |
挂牌开 始时间 |
2011年 11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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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截 止时间 |
2011年 11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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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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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 编号 |
镇雄G2011 -02 |
宗地 面积 |
45698 平方米(68.547亩) |
宗地 座落 |
县城南片区明镜水库东下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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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 限 |
商业用地 |
容积 率 |
≤2.5 |
建筑密度(%) |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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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亩 |
4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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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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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547亩 |
7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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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
≥30 |
土 地 用 途 |
商业用地 住宅用地 |
拟建 项目 |
建材批发市场及房地产开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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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含履 约保证金) |
1650 万元 |
挂牌起始价 |
185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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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 |
25万元/次 |
挂牌开 始时间 |
2011年 11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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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截 止时间 |
2011年 11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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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竞买资格:镇雄G2011-01号地块,凡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有工业企业资质的单位和组织均可参加;镇雄G2011-02号地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有公司、企业资质的单位和组织均可参加。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资料。申请人可于2011年11月2日至2011年11月20日到镇雄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储备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资料。
五、申请人可于2011年11月2日8:30分至2011年11月20日17:30分到镇雄县国土资源局一楼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检察机关出具无犯罪记录的证明及相关资质材料。交纳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1月20日17:3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1年11月24日17: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在镇雄县国土资源局一楼土地储备交易中心进行。
七、其它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地块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凡在我县境内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还未开发建设结束的企业、组织均不得报名参与竞买。
(三)开发建设时间:镇雄G2011-01号宗地为18个月(从供地之日计算)。镇雄G2011-02号宗地为24个月(从供地之日计算)。逾期严格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书补充协议规定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及国土资源部(2010)34号文件的相关条款处理。
(四)竞得土地业主要依法承担契约税(按总成交地价款)的3%计收。
八、联系方式及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镇雄县城南大街赤水源广场背后政府综合楼内。
联系人:雷洪春 谢先勇
联系电话:0870-3129218
13887115549 13312680789
开户单位:镇雄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储备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镇雄县农业银行乌峰分理处
银行账号:038501040001615
镇雄县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