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来源: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发布时间:2012-09-20 09:41:00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国土资源部关于《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云南省矿业权交易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武定县矿业权交易中心受武定县国土资源局委托,依法公开挂牌出让1个采矿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矿权基本情况

云南省武定县狮山镇乌龙村委会乌龙洞石料厂普通建筑材料用白云岩矿采矿权,位于武定县城N30°W方向、平距约5.5武定县狮山镇乌龙村委会村委会,矿区距武定县城约6.5㎞。开采矿种为:普通建筑材料用白云岩矿;矿区面积0.912公顷(13.689亩),设计拟开采标高1855米至1790米,拟出让采矿权年限:5;开采方法:露天阶梯式人工缓帮法开采,由上至下分台阶逐层剥离前进式推进;矿山生产规模为15000立方米/年。矿区范围由四个拐点圈定。采矿权矿区范围拐点坐标为(1980年西安坐标系)

拐点

坐标(80坐标系)

X

Y

1

2829576.225

34537376.965

2

2829583.090

34537519.850

3

2829513.184

34537501.905

4

2829503.018

34537388.894

经委托云南地质工程第二勘察院对矿区内普通建筑材料用白云岩矿资源储量进行勘查,勘查地质报告经专家评审后报县国土资源局备案,矿区范围共探获333类普通建筑材料用白云岩矿石资源量8.15万立方米,合21.52万吨。

二、报名参加竞买的资格条件及应提交的资料

具备开采上述采矿技术能力和相应资金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有意取得该采矿权的均可申请报名参加竞买,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申请人必须单独申请竞买。

报名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采矿权竞买申请书。

(二)申请竞买人身份证明。

(三)企业法人参加竞买的,须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单位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代理的,须另提交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明文件。

以上执照证件查原件,留存复印件,其他资料提交原件,提交的各种资料一式一份。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2012917日至2012101716:00时止(节假日除外),本次挂牌活动不接受口头、电话、邮件等方式报名。

(二)地点:武定县矿业权交易中心(武定县国土资源局三楼)。

四、竞买保证金及竞价规则

(一)竞买保证金

竞买申请人报名时,应向武定县矿业权交易中心缴纳竞买保证金1万元。保证金应在201210 171600时之前(以银行到账确认凭证为准)缴到武定县矿业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方可申请报名。保证金由竞买人缴纳,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代缴。账户名称:武定县土地储备地产交易中心,开户行:农行武定支行,账号:109001040002683

挂牌结束后,竞得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作成交价款,其他竞买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二)竞价规则

挂牌出让起始价:3万元,增价幅度:0.5万元/次。本次挂牌出让的采矿权采用增价报价方式,按照报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在挂牌期限截止前30分钟仍有竞买人要求报价的,由武定县矿业权交易中心对挂牌采矿权进行现场竞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五、挂牌时间

(一)挂牌时间为201210 8日至201210191600时止。

(二)地点:武定县矿业权交易中心(武定县国土资源局三楼)。

六、相关要求

(一)申请人按要求提交《竞买申请书》后,经资格审查合格,可索取采矿权挂牌出让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登记取得竞买资格,我中心发给《竞买资格确认书》。

(二)竞得采矿权后竞得人必须完成该区块的开发利用方案、地灾评估、土地复垦方案、环境保护、矿山安全、水土保持等方面的技术资料编制工作,并自行解决矿山水、电、路的配套和涉及到的乡村或农民的有关山、林、水、土的补偿问题,并承担相关费用。竞得人完成以上工作并付清采矿权价款后按相关规定向武定县国土资源局申请采矿权登记,核发《采矿许可证》。

(三)竞得人必须向中介机构支付地质勘查、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报告、开发利用方案报告资料等前期费用,具体支付数额以中介机构所开具发票数为准。

(四)采矿权出让成交价款为纯出让价款,不包含勘查费、开发利用方案编制费、矿产资源有偿使用费、矿产资源补偿费、登记费、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和办理采矿权登记时要求提交的各种资料报件所需费用等。

(五)若竞得人反悔或无故退出,所交保证金概不退还。

(六)挂牌成交后,竞得人与挂牌人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0日内一次性交清成交价款。竞得人须在成交确认后6个月内提交齐采矿权登记所需材料进行登记领取采矿许可证,逾期未提供齐登记所需材料的,取消竞得人资格,重新组织出让该矿权。竞得人未取得采矿许可证之前不得进行采矿活动。

七、挂牌出让人及地址

挂 牌 人:武定县矿业权交易中心

    址:武定县狮山镇狮山路南段武定县国土资源局

咨询电话:08788715987     

联 系 人:李保国     赵兴祥

 

                                                  武定县矿业权交易中心

                                                  二○一二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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