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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国土资告字[2012]4号 | ||||||||||||||||||||||||||||||||||||||||||
经玉溪市人民政府批准,元江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要具有中国房地产开发资质和中国境内金融部门出具的地块起始价存款资金证明(多张存款资金证明相隔时间不得超过1 个小时)。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2年05月12日 至2012年06月11日 到 元江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储备中心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2年05月12日 至 2012年06月11日 到 元江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储备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06月11日17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2年06月11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元江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储备中心交易大厅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YTC(2005)24号 地块:2012年06月01日08时00分 至 2012年06月12日10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元江县同吉路104号 联 系 人:马小姐 李先生 联系电话:0877-6515418 | ||||||||||||||||||||||||||||||||||||||||||
元江县国土资源局 二O一二年五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