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呈贡县龙城街道办事处城内社区居民委员会用地座落于呈贡县城兴呈路旁,土地证号为呈国用(2011)第0404号,面积7805.03平方米,用途为住宿餐饮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终止日期为2050年6月9日。
该宗地拟转让给昆明鑫盛达建筑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转让面积7805.30平方米,转让价款为1553.9170万元(单位面积地价为1990.85元/平方米,132.7万元/亩),原出让合同CR53呈贡县2010006-3号中受让方承担的权利和义务随之转移,由转让受让方昆明鑫盛达建筑有限公司享有和承担。该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经昆明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公示,在公示期间没有人提出异议,确认该转让宗地受让人为昆明鑫盛达建筑有限公司,转让土地总价为1553.9170万元。现将转让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将书面意见反馈到昆明市国土资源局呈贡分局。
联系电话:0871-7479703、0871-7475479、
0871-7478373。
昆明市国土资源局呈贡分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