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沾益县人民政府批准,受沾益县国土资源局委托,沾益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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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地块
编号 |
地块
位置 |
面积
(㎡) |
出让起 始价 (元/㎡) |
出让
年限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加价
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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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ZCG2008-6-3 |
龙华大道 东侧 |
1141.30 |
1545.00 |
50 |
120.00 |
10元∕平方米或10元∕平方米的整倍数 |
一、宗地基本情况和规划技术指标要求:
其它规划指标详见沾益县规划局提供的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单(2011)001号,具体要求在规划审批中予以明确。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社会团体(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报名参加本次拍卖出让活动。欠本县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及单位开办人、出资人、入股人不得参加竞买;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未按要求开工建设,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或前两年内参加本县土地出让活动有违规行为的也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请参阅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2年7月20日至2012年8月13日(节假日除外),到沾益县国土资源局一楼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获取拍卖文件。
四、提交书面申请及交纳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2年8月13日下午16时(以实际到账日期为准)。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中心将在2012年8月14日下午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2年8月15日下午15时在沾益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采用增价拍卖方式,设有底价,按照价高者得(不低于底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七、竞得人确定后,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60日内付清土地成交价款。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拍卖出让不接受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电话或口头竞买申请。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该出让地块拍卖文件,以本次出让地块拍卖文件为准。
(三)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沾益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联系电话:0874-3055058
联 系 人:施女士 熊先生
开户单位:沾益县财政局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沾益支行
账 号:2505 0267 0902 4905 781
沾益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二O一二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