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国土资勘〔2012〕3号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2011年地质勘查 资质监督管理的通报 各地质勘查单位: 根据国务院《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0号)和国土资源部《地质勘查资质监督管理办法》(国土资发【2010】14号)文件要求,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开展了2011年地质勘查资质监督管理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概述 地质勘查资质监督管理事关地质勘查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我厅对地质勘查资质监督管理高度重视,采取多种措施强化地质勘查资质监管工作。 (一)开展地质勘查质量大检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促进地勘行业行为自律,自觉抵制粗制滥造和弄虚作假,积极营造守信用、重质量的良好环境,全面提升地质勘查工作质量。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地质勘查质量检查工作要求,我厅于2010年12月至2011年4月开展了为期5个月的地质勘查质量大检查工作。质量大检查对了解我省地质勘查质量现状和存在问题、促进地质勘查单位加强内部质量管理、推进地勘行业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二)组织地质勘查资质监督管理培训学习 为让地质勘查单位切实掌握和了解行政管理部门的管理要求,于5月26日至27日举办了全省地质勘查单位共计150人参加的地质勘查资质监督管理培训班,国土资源部地勘司及信息中心的领导专家到会作指导,通过培训学习,各地质勘查单位掌握了地质勘查资质监督管理要求,掌握了地质勘查资质监督管理网上申报系统的操作方法,为我厅有效实施地质勘查资质监督管理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开展了地质勘查资质监督管理网上注册及申报工作 根据国土资源部地勘司关于开展地质勘查资质监督管理网上申报工作要求,全省94家地质勘查单位开展了网上注册,注册率100%,地质勘查资质监督管理做到部、省共管,逐步规范。 (四)开展地质勘查资质监督检查工作 根据国土资源部《地质勘查资质监督管理办法》(国土资发【2010】14号)文件要求,于2011年11月印发《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地质勘查资质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云国土资勘〔2011〕9号),要求各单位认真开展本单位年度执业情况自检,并确定26家地质单位作为抽查对象,抽查率30%,92家地质勘查单位开展了2011年执业情况自检并进行网上申报,申报率99%,对抽查的单位进行面对面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监管抽查工作成效明显。 (五)探索建立地质勘查资质监管与地质勘查报告评审结合新机制 针对地质勘查报告质量下降,部分资质单位提交评审备案的勘查报告存在粗制滥造等问题,研究制定地质勘查资质监管与地质勘查报告评审结合的制度,印发《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勘查资质管理工作的通知》(云国土资勘【2012】2号)及《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矿产资源储量报告评审及质量管理的通知》(云国土资储【2012】7号),实行送审地质勘查报告预审评分制,根据送审报告质量情况对勘查资质单位履职能力进行评价,对2年年度考核连续不合格或合计有3年考核不合格的勘查资质单位实行退出机制,切实将地质勘查资质监管落到实处。 二、勘查资质监督管理基本情况 我省地质勘查单位共计94家,其中国有43家,民营51家,甲级类单位25家,乙级类单位55家,丙级类单位51家,全省各资质类别齐全,其中固体矿产勘查、水工环地质调查、钻探等技术力量雄厚,有较强的优势。 2011年全省大多数地质勘查资质单位认真履行职责,遵守国家及云南省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地质勘查规范开展工作,在基础地质调查、地质找矿行动计划、整装勘查、危机矿山找矿、抗旱找水、地质灾害调查防治、矿产资源潜力评价、储量利用现状调查、矿业权实地核查、工程地质调查等工作中作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多家单位获得国土资源部等部门的表彰。云南省有色地质局三0八队、云南省有色地质局楚雄勘查院、云南省有色地质局地质地球物理化学勘查院、昆明理工大学获2011年国土资源部全国危机矿山接替资源找矿先进集体地质找矿重大突破奖;云南黄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鹤庆北衙多金属矿详查工作被中国地质协会授予2011年度全国十大地质找矿成果奖;云南南方地勘工程总公司在国土资源部、人力资源与劳动保障部、全国总工会举办的2011年度全国地质钻探比赛中取得了固体类钻探个人2个金牌、1个银牌的优异成绩;在云南省抗旱找水工作中,云南省地质环境监测院、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昆明勘察设计研究院、云南省地质工程勘察总公司、西南有色昆明勘测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表现突出,获得好评;在省国土资源厅地质勘查报告的评审工作中,云南省地质调查院、云南铜业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有限公司、中化地质矿山总局地质勘查院、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院、云南省有色地质局楚雄勘查院、云南省有色地质局地质地球物理化学勘查院、核工业二0九队等单位得到评审专家的好评和认可。 根据各单位的业绩表现,结合地质勘查资质监督检查情况,2011年度审查评定为优的单位有:云南省地质调查院、云南铜业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有限公司、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院、中化地质矿山总局云南地质勘查院、云南黄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南方地勘工程总公司、云南省有色地质局地球物理化学勘查院、云南省有色地质局楚雄勘查院、地质环境监测院、云南省地质工程勘察总公司、云南省有色地质局三0八队、核工业二0九队12家单位。评定为良的单位有中国冶金地质总局昆明地质勘查院等15家单位;合格及需整改后合格的单位有65家单位;没有申报2011年度执业情况报告的昆明探矿机械厂、云南地物软件技术服务有限公司2家单位评定为不合格单位。 三、地质勘查资质单位执业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地质勘查工作发展较快,具备勘查资质的单位也不断壮大,地质勘查行业中普遍存在地质勘查质量下降、资质越类越级勘查、内部管理不到位等诸多的问题。2011年地质勘查资质监管中发现的问题主要有: (一)提交评审的地质勘查报告质量下降。由于地质勘查项目的增多、商业性勘查项目时间紧、地勘单位内部质量管理不到位、人才断档等多种原因,普遍存在所提交评审的地质勘查报告工作不到位、质量不合格,反复多次修改的问题。 (二)业务工作拓展不力。一些传统地质勘查单位如云南省有色地质局三一三队等单位存在人才流失严重,工作萎缩、资质类别低,严重影响工作的拓展。个别院校资质单位如宏昆矿业有限公司存在内部管理不到位、工作拓展不开等的问题。 (三)资质越类、越级开展工作。18家单位未按照《地质勘查单位从事地质勘查活动业务范围规定》(国土资发【2010】86号)的要求开展工作,存在资质越类、越级勘查现象。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滇南地质大队99%的项目越级开展勘查工作。 (四)无探矿权开展工作。28家单位存在实施的矿产勘查项目没有探矿权或不是探矿权勘查单位的问题。 (五)无业绩、无项目。昆明凡立矿业有限公司、云南玉溪泰源矿业有限公司、云南木盛和岩土工程有限公司、玉溪鑫源勘查有限公司4家单位2011年度没有开展地质工作。 (六)不填报地勘单位年度执业报告。昆明探矿机械厂、云南地物软件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没有填报2011年度地勘单位年度执业报告。 三、监管要求 (一)各单位应加强对《条例》及配套文件的学习,确保本单位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更好理解和掌握《条例》及配套文件的精神实质,提高依法从事地质勘查活动的能力与水平。 (二)各单位要树立“质量第一、信誉至上”的思想,要把重质量、讲信用作为地勘行业诚信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高度重视地勘工作质量。要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完善质量管理制度,要加大技术人员业务培训特别是加强年轻技术人才培养,努力提高技术人员的整体素质。全面提升地质勘查工作质量,努力打造高水平,高质量的地勘品牌队伍。 (三)为加强对勘查工作的质量监管,我厅近期印发了《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勘查资质管理工作的通知》(云国土资勘【2012】2号)、《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矿产资源储量报告评审及质量管理的通知》(云国土资储【2012】7号)。请各单位务必认真学习和领会上述2个文件的精神,高度重视勘查质量管理工作,确保本单位的勘查工作高标准、高要求和高质量。 (四)各单位要及时查看地质勘查资质监督管理网网上申报系统审查反馈意见,针对在地质勘查资质单位监督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认真梳理,及时整改。没有业绩的单位要积极开展业务,努力开拓市场,争取今年有好的成果。对于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