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银营办发〔2009〕246号文件,同意中国农业银行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9月4日,原中国农业银行呈贡县支行申请办理土地变更登记,变更土地使用权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呈贡县支行。经审核,符合土地登记要求,2012年09月17日颁发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土地证号分别为昆呈国用(2012)第0021、0022、0023号;土地使用权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呈贡县支行;登记面积分别为70.18平方米、70.18平方米、34.2平方米;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终止日期分别均为2048年6月12日。现予以公布。
原土地使用权人 |
原土地证号 |
座落 |
变更后土地使用权人 |
变更登记的证号 |
中国农业银行呈贡县支行 |
呈国用(2008)第445号 |
呈贡区晨光小区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呈贡县支行 |
昆呈国用(2012)第0021号 |
中国农业银行呈贡县支行 |
呈国用(2008)第447号 |
呈贡区晨光小区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呈贡县支行 |
昆呈国用(2012)第0022号 |
中国农业银行呈贡县支行 |
呈国用(2008)第448号 |
呈贡区晨光小区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呈贡县支行 |
昆呈国用(2012)第0023号 |
昆明市国土资源局呈贡分局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