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组建成立云南省基本农田划定工作专家库的通知
云国土资办〔2012〕161号
各州(市)国土资源局、各有关单位:
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确保优质高效完成我省基本农田划定工作任务,经研究,决定成立云南省基本农田划定工作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申请条件
(一)专家职称应为副高以上(特殊行业或地区可放宽至中级职称);
(二)专业为土地规划、土地管理、土地测绘、农业和信息化建设;
(三)有从事土地管理相关领域满六年的工作经历;
(四)熟悉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和标准,熟悉工程评标业务,能够承担评标工作;
(五)坚持原则、遵守纪律、作风正派、廉洁自律、服从管理、无不良记录,能够自觉接受监督;
(六)年龄在65岁以下(专业领域技术水平和威望较高的,可放宽至70岁),身体健康。
二、申请需提交的材料
(一)云南省基本农田划定工作专家资格申请登记表(见附件);
(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和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三)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两张。
三、相关要求
(一)专家入选云南省基本农田划定工作专家库,采取个人申请和单位推荐两种方式。采取单位推荐方式的,应事先征得被推荐人同意。
(二)申请人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完整,凡弄虚作假的,经查实后一律取消专家资格,并在云南省国土资源厅网站及各州(市)国土资源局网站上予以公示。
(三)报名截止时间:自2012年11月2日至2012年11月9日止。
联 系 人:李志宏
联系电话:0871-5747329 13518792525
本通知自网上发布之日起,申请专家可将相关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后到当地州(市)国土资源局报名,或直接到省国土资源厅耕地保护处报名。各州(市)国土资源局收到专家报名申请材料后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报名材料上报省厅耕地保护处。省厅耕地保护处和厅纪检监察室负责对专家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四、专家库专家推荐
对审核通过的候选专家名单在云南省国土资源厅网站及各州(市)国土资源局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登记录入云南省基本农田划定工作专家库。需专家参与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咨询、审查、验收或评标等工作时,按照随机抽取、电话通知、有偿服务原则参与工作。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
201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