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县级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云国土资规[2012]167号)文件精神,我县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专项规划编制项目,经请示县人民政府同意,现进行公开发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镇雄县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专项规划编制。
二、发包内容:镇雄县28个乡镇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专项规划编制,完成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专项规划编制要求的相关工作及提交相关资料、图件、数据库等成果。
三、发包方式:根据镇政发[2010]4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采用竞价方式进行发包。
四、竞价方式: 实行三轮竞价发包,最高限价60万元。每轮降价幅度不低于5000元(以千元为单位),第一轮的最低有效报价是第二轮的最高限价,第二轮的最低有效报价是第三轮的最高限价。第三轮最低有效报价为最终报价,报价最低的为本次竞价的竞得者,如第三轮出现最低有效报价两家及其以上,则通过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竞得者,若弃权则不能参加下一轮竞价。
五、资质要求:具有土地规划乙级及其以上资质(省外单位需提交入滇备案证),且具有土地规划编制经验和建库经验,在近5年内完成的类似业绩不少于1个,并提供业绩报告(复印件加盖鲜章),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应具有相应的能力。
六、质量要求:按照有关规范进行编制,确保评审通过。
七、工期:30日历天。
八、报名条件: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
(一)单位介绍信;
(二)企业资质证书;
(三)企业营业执照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五)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件(法人到场的除外);
(六)检察机关出据的行贿档案查询证明书;
(七)报名保证金收据。
以上要求提供的证件或证明材料在报名时用复印件,但发包现场必须提供原件予以审验。
九、相关费用
(一)报名时须交报名费1000.00元,无论竞价成功与否,一律不予退还。
(二)报名时交竞价保证金12000.00元整(保证金交镇雄县国资源局,开户银行:镇雄县农行乌峰分理处,账号:24038501040000138 )。项目发包后,如竞价未成功,在3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竞得单位所交竞价保证金可转为履约保证金。
(三)履约保证金:竞价成功者须交履约保证金60000.00元整,待规划审查合格批复后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十、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12年11月27日—2012年12月1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
(二)报名地点:镇雄县国土资源局耕地保护股。
联系人: 许小红 许绍顺
联系电话:13908702802 135087056360
十一、发包时间及地点
(一)发包时间:2012年12月2日下午3:00;
(二)发包地点:镇雄县国土资源局二楼会议室。
镇雄县国土资源局
二0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