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江县新抚乡车沙等3个村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发布时间:2012-11-06 08:30:59 【字体: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普洱市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新抚乡车沙等(3)个村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项目已经普洱市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墨政复[2012]125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县级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述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普洱市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新抚乡车沙等(3)个村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项目
  招标编号:PEMJ-XFX-ZB
  建设地点:新抚乡车沙等(3)个村委会
  建设总规模:254.0002公顷(3810.00亩)
  建设工期:100日历天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招标范围: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一标段:新抚乡车沙等(3)个村土地开发整理,含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等。(详见标段划分图及工程量清单)。
  二标段:新抚乡车沙等(3)个村土地开发整理,含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等。(详见标段划分图及工程量清单)。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或公路工程或土石方工程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或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丙级(含丙级)以上施工资质,提供近三年内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场地平整、农田水利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烟水工程、公路工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人员,具备 相关 专业 贰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一个投标申请人只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3.4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公司人员,并要求提供当地社保局出具的授权委托人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原件。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 年 11 月 5 日至 2012 年 11 月 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8时30分至 11时30分,下午 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 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茶城大道31号便民服务中心一楼大厅)报名。
  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各一份: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⑵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社保证明;⑶营业执照副本;⑷资质证书副本;(5)安全生产许可证;(6)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7)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是本单位人员,并提供建造师证书、身份证复印件社会保险证明。
   注:申请人应到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建造师)行贿犯罪记录,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提交查询结果,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12 年 11 月 5 日至 2012 年 11 月 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02:30时至05:30时(北京时间),在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茶城大道31号便民服务中心一楼大厅)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授权托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社保证明(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200元,售后不退。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 年11月27日09时30分,地点为 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国土资源局交易点(普洱市思茅区茶苑路30号普洱市国土资源局一楼大厅)。
  7.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云南省国土资源厅信息网站》、《普洱市国土资源局信息网站》、《墨江县国土资源局信息网》、《云南润宇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车立伟
  联系电话:0879-4233049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董丽荣
  电话:15025180911
  传真:0871-5620677
  电子邮箱:
ynry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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