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玉溪市人民政府批准,玉溪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2(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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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编号: |
YXGXQ(2013)01号 |
宗地 面积: |
9721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红塔区东风南路以西、创新路以北(玉溪高新区南片区ⅡH地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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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5.5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4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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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0 |
建筑限高(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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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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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96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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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平整:------ 基础设施:高新区已配套道路,水、电、通信等接市政管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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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
3180万元 |
加价幅度: |
30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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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时间: |
2013年12月24日08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4年01月03日15时00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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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该宗地出让总面积为9721平方米,按玉溪高新区管委会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批发零售用地(批发零售为主,兼营商务金融)面积2916平方米、城镇住宅用地面积6805平方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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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编号: |
YXGXQ(2013)02号 |
宗地 面积: |
4594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红塔区东风南路以西、星云路以南(高新区南片区ⅡB地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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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5.5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4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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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0 |
建筑限高(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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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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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500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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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平整:------ 基础设施:高新区已配套道路,水、电、通信等接市政管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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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
16678.398万元 |
加价幅度: |
150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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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时间: |
2013年12月24日08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4年01月03日16时00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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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该宗地出让总面积为45946平方米,按玉溪高新区管委会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批发零售用地(批发零售为主,兼营商务金融)面积13784平方米、城镇住宅用地面积32162平方米。 |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参加竞买的单位必须是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只可单独竞买,不得联合竞买。2、同一竞买申请人只能提交一次竞买申请(同一法定代表人视为同一名竞买申请人,申请人提交预申请、书面申请及缴纳竞买保证金账户名称必须一致)。3、凡存在拖欠土地价款或者土地出让金、囤地炒地、不严格履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违反土地出让相关规定或有土地违法行为的禁止参与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3年12月16日至 2013年12月23日 到 玉溪市红塔区凤凰路88号807室市土地矿业权交易中心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3年12月17日至 2013年12月31日 到 玉溪市红塔区凤凰路88号807室市土地矿业权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31日16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3年12月31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 玉溪市红塔区秀山西路7号市政府新办公区主楼303室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YXGXQ(2013)01号 号地块:2013年12月24日08时00分至 2014年01月03日15时00分 ;
YXGXQ(2013)02号 号地块:2013年12月24日08时00分至 2014年01月03日16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申请人必须于2013年12月16日至2013年12月23日(法定工作时间,节假日不受理),到玉溪市红塔区凤凰路88号玉溪市土地矿业权交易中心提交预申请(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附法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领取出让文件,逾期不予受理。凡未提交预申请的不得领取出让文件、参加竞买。
(三)提交竞买申请时一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金融部门出具的资金证明(不少于起始价金额),由不同银行(或同一银行不同帐号)开具的多张存款资金证明,其相隔时间不得超过1个小时。
(四)玉溪市国土资源局授权下属事业单位玉溪市土地矿业权交易中心承办具体挂牌出让相关事务。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玉溪市红塔区凤凰路88号807室市土地矿业权交易中心
联 系 人:蔡先生 鲁先生
联系电话:0877-2664766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玉溪市国土资源局
201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