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武定县狮山镇椅子甸村委会大龙潭滑坡治理工程已由楚雄彝族自治州国土资源局以楚国土资复[2013]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武定县地质灾害治理建设项目指挥部,建设资金均已落实,政府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中大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规模:总投资为360.31万元,计划分为一个标段进行实施。
施工工期:150日历天,为固定工期,不受气候条件的影响。
项目地点:武定县狮山镇椅子甸村委会
招标范围:工程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工程内容。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国土资源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丙级及其以上资质施工企业 ,且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该项目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4为本招标项目的设计人、监理人、招标人或者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者参股的,其投标文件无效。
3.5各申请人只能对本次招标项目(武定县东坡乡所所卡村泥石流治理工程、武定县田心乡田心村委会大水塘滑坡治理工程、武定县狮山镇椅子甸村委会大龙潭滑坡治理工程)中任意2个项目(含2个)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否则,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不予评审。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13年12月27日至2013年12月31日(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楚雄市灵秀路321号)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一套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壹佰元整(¥100.00),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4年1月6日09:00时,地点为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楚雄市灵秀路321号)。申请人应于当日08:00时至09:00时递交。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国土资源厅信息网站、楚雄州国土资源局信息网站、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云南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武定县地质灾害治理建设项目指挥部 代理机构:云南中大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定县县城 地 址:楚雄开发区永兴活力空间B1401室
邮 编: 651600 邮 编: 675000
联系人:王兴懋 联系人:张祥林
电 话:0878-8714577 电 话:13150584010
传 真:0878-8712527 传 真: 0878-3394899
日 期:201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