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结果公示
(安宁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转昆明新华书店连锁有限公司安宁分公司)
安宁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取得安国用(2013)字第1474号《国有土地使用证》,该地块位于安宁市连然街道办事处大屯村委会,土地证载面积为3000.13平方米,用途为批发零售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该地块2011年时的成交价格为171.1045万元/亩。土地使用权转让年限等于出让年限减去已使用年限,为37年3个月,终止日期为2051年9月15日。现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将该宗地的土地使用权转让至昆明新华书店连锁有限公司安宁分公司名下。
经初审:
1、经安宁市人民政府第七十三次常务会研究,鉴于昆明新华书店连锁有限公司安宁分公司宁湖新城新华书店项目建设属文化产业项目,同时由于旧城改造对昆明新华书店连锁有限公司安宁分公司教材发行中心、图书物流中心及办公室迁建等因素,同意安宁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770万元价格转让给昆明新华书店连锁有限公司安宁分公司。
2、经安宁市规划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安规地字第530181201400021号)同意,该地块未改变用途,仍为批发零售用地。
3、经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定,该地块项目建设已达到土建(不含土地购置款)投资的100%。
4、该宗地土地使用权转让经安宁市国土资源管理行政执法大队现场踏勘:该转让地块已形成建筑物。
转让公示于2014年6月25日在各政务信息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限15天。截止公示期止,我中心未收到任何有异议的书面意见。
安宁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201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