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玉溪市人民政府批准,玉溪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YXTC(2008)22-2 |
宗地总面积: |
117612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玉溪市红塔区红塔大道北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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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9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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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5 |
建筑限高(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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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明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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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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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2842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5306014BA00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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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平整: 基础设施:已配建红塔大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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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
42806万元 |
加价幅度: |
4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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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时间: |
2014年08月10日08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4年08月20日10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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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根据该宗地规划设计条件,该地块建筑的绝对高度不超过1803米(黄海高程系),且不能遮挡金钟山顶,不能影响绿化景观视廊。土地竞得者需在地块居中位置配建9班幼儿园一所,幼儿园独立用地面积不少于35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1800平方米。2、根据《金钟山地块控规修改方案》,在方案中规定的30米景观视廊绿线控制范围内不得布置建、构筑物。3、其他设定条件详见玉溪市规划局《关于YXTC(2008)22-2号地块规划条件的复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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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参加竞买的单位必须是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只可单独竞买,不得联合竞买。2、同一竞买申请人只能提交一次竞买申请(同一法定代表人视为同一名竞买申请人,申请人提交预申请、书面申请及缴纳竞买保证金账户名称必须一致)。3、凡存在拖欠土地价款或者土地出让金、囤地炒地、不严格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违反土地出让相关规定或有土地违法行为的禁止参与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4年7月29日 至 2014年8月9日到 玉溪市红塔区凤凰路88号玉溪市土地矿业权交易中心807室 获取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4年7月30日 至 2014年8月18日 到 玉溪市红塔区凤凰路88号玉溪市土地矿业权交易中心807室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8月18日16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4年8月18日17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玉溪市红塔区秀山西路7号市政府新办公区主楼303室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YXTC(2008)22-2 号地块:2014年08月10日08时00分 至 2014年08月20日10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申请人必须于2014年7月28日至2014年8月8日(法定工作时间,节假日不受理),到玉溪市红塔区凤凰路88号玉溪市土地矿业权交易中心领取并提交预申请(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附法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逾期不予受理。凡未提交预申请的不得领取出让文件、参加竞买。
(三)提交竞买申请时一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金融部门出具的资金证明(不少于起始价金额),由不同银行(或同一银行不同帐号)开具的多张存款资金证明,其相隔时间不得超过1个小时。
(四)受市土地储备中心委托,玉溪市国土资源局授权下属事业单位玉溪市土地矿业权交易中心承办具体挂牌出让相关事务。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玉溪市红塔区凤凰路88号市土地矿业权交易中心807室
联 系 人:蔡先生、鲁先生
联系电话:0877-2664766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玉溪市国土资源局
2014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