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锦鑫综合服务公司取得安国用(2011)字第0411号《国有土地使用证》,该地块位于安宁市八街街道办事处村委会月照屯村,土地证载面积为10593.38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年限等于出让年限减去已使用年限,为41年2个月,终止日期为2055年9月19日。现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将该宗地的土地使用权转让至安宁钰元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名下。
经初审:
1、该宗地进行了评估,根据双方签订的《土地转让协议》,该宗地使用权转让价格为360元/平方米,高于该宗地评估价356.87元/平方米。
2、经安宁市规划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安规地字第530181201400020号)同意,该地块未改变用途,仍为工业用地。
3、经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定,该地块项目开发建设已达投资总额(不含土地购置款)的100%。
4、该宗地土地使用权转让经安宁市国土资源管理行政执法大队现场踏勘:该转让地块已形成建筑物。
转让公示于2014年7月29日在各政务信息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限15天。截止公示期止,我中心未收到任何有异议的书面意见。
安宁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201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