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玉国土资告字[2014]16号
经玉溪市人民政府批准,玉溪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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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编号: |
YXTC(2012)15 |
宗地总面积: |
42202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红塔区小石桥乡响水村委会三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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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0.7 |
建筑密度(%): |
大于或等于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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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率(%): |
小于或等于20 |
建筑限高(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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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明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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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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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强度: |
90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324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5306014BA00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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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平整:--- 基础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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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
1077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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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时间: |
2014年10月13日08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4年10月22日9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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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该地块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水泥制品制造)。2、地块位于龙母箐水库水源二级保护区范围内,在玉溪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限制建设区内,该地块只能用于建设一期项目的配套附属设施等非污染性项目,但不得在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3、其他设定条件按照玉溪市规划局《关于YXTC(2012)15号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的复函》(玉规发[2013]86号)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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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只可单独竞买,不得联合竞买。2、同一竞买申请人只能提交一次竞买申请(同一法定代表人视为同一名竞买申请人,申请人提交预申请、书面申请及缴纳竞买保证金账户名称必须一致)。3、凡存在拖欠土地价款或者土地出让金、囤地炒地、不严格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违反土地出让相关规定或有土地违法行为的禁止参与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4年10月01日 至 2014年10月12日 到 玉溪市红塔区凤凰路88号玉溪市土地矿业权交易中心807室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4年10月02日 至 2014年10月20日 到 玉溪市红塔区凤凰路88号玉溪市土地矿业权交易中心807室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0月20日16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4年10月20日17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厅(玉溪市红塔区秀山西路7号市政府新办公区主楼303室)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YXTC(2012)15 号地块:2014年10月13日08时00分 至 2014年10月22日09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申请人必须于2014年9月30日至2014年10月10日(法定工作时间,节假日不受理),到玉溪市红塔区凤凰路88号玉溪市土地矿业权交易中心领取并提交预申请(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附法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逾期不予受理。凡未提交预申请的不得领取出让文件、参加竞买。
(三)受市土地储备中心委托,玉溪市国土资源局授权下属单位玉溪市土地矿业权交易中心承办具体挂牌出让相关事务。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玉溪市红塔区凤凰路88号市土地矿业权交易中心807室
联 系 人:蔡先生、鲁先生
联系电话:0877-2664766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玉溪市国土资源局
201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