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德化乡星火等(2)个村土地开发整理
(占补平衡)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普洱市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德化乡星火等(2)个村土地开发整理(占补平衡)项目已经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宁政复[2013]3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普洱市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市级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述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普洱市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德化乡星火等(2)个村土地开发整理(占补平衡)项目
招标编号:KMLC-GTNE-0101
建设地点:普洱市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
建设总规模:194.23公顷(2913.45亩)
建设工期:365日历天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招标范围: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或公路工程或土石方工程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或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丙级(含丙级)以上施工资质,提供近三年内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场地平整、农田水利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烟水工程、公路工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人员,具备 相关 专业 贰级注册建造师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由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于 2014年2月10日~2014年2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时00分 至 11时00分 ,下午 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茶城大道31号)报名。
报名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请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各一份: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2)营业执照副本;3、资质证书副本;4、安全生产许可证;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6、税务登记证副本;7、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是本单位人员,并提供建造师证书、身份证复印件。
注:申请人应到检察机关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建造师)行贿犯罪记录,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提交查询结果,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14年2月10日~2014年2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时00分 至 11时00分 ,下午 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在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茶城大道31号)购买《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含图纸),以上资料售后不退。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4 年3月3日 09 时 00 分,地点为普洱市住建局一楼开标一厅。
7.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云南省国土资源厅信息网站》、《普洱市国土资源局信息网站》、《宁洱县国土资源局信息网》、《昆明隆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注: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上述六个网站上发布,其它网站转载无效。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电话:13987993266
招标代理机构:昆明隆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鸿锟
电话:0879-2196878
传真:0879-2196878